科技成果
      申报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程序

一、推荐渠道

(一) 各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项目,直接向省奖励办申报;

(二) 驻省的中央直属单位、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向省奖励办申报;

(三) 专家推荐的项目,可由推荐单位或部门审查盖章后向省奖励办申报;

(四) 省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各申报部门在奖励办公室当年下达的限额范围内进行推荐。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

1、 功勋奖:(1)主要科研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2)获奖证书复印件。

2、 自然科学奖:(1)《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2)技术工作报告和技术发明专利证书;(3)技术工作报告和主要论著复印件;(4)被收录和他人引用的证明;(5)查新检索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3、 发明奖:(1)《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2)技术工作报告和技术发明专利证书;(3)查新检索报告;(4)应用证明。(5)经济效益证明(加盖应用单位财务章)。

4、 科技进步奖:(1)《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3)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专家推荐意见表;(4)应用或引用证明;(5)经济效益证明(加盖应用单位财务章)。(6)技术工作报告、查新报告及相关技术材料。

5、 国际合作奖:(1)《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2)技术评价证明;(3)培训证明;(4)设备及应用证明;(5)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证明。

6、 推荐部门需填写《2001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一)

《推荐书》内容,要严格按填写说明填写,按照规定格式打字或铅印,字型不得小于5号字。《推荐书》、《鉴定证书》各一式十五份,附件材料一式四份,并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其中四份完整材料中有一份是原件(红章、标明存档)。所有材料规格大小应与《推荐书》一致(A4纸),装订后的材料不需另加封面。

(二)3.5寸计算机软盘一份,内容《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和《2001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辽宁省政府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下载(.doc格式,使用word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