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审批
      动物检疫员登记审批表

一、 拟聘动物检疫监督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普通中等学校以上兽医专业学历,并连续从事兽医工作三年以上;

2)、熟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标准等,掌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知识;

3)、在县以上动物防疫、检疫机构或者乡级防疫组织中任职;

4)、具有独立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能力,并参加省畜牧局组织的统一考核、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5)、遵纪守法,公正廉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培训

拟聘动物检疫员的培训

省动物防疫站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拟聘动物检疫员的业务、法制培训工作,各地也应组织实施集中学习、培训或自学。

三、 考试

1)、动物检疫员的考试

拟聘动物检疫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工作由省畜牧局负责,省动物检疫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和考试有关工作。

四、 审批

1)、拟聘动物检疫员的审批

拟聘动物检疫员由其所在或派出单位推荐,填写《动物检疫员登记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同级、上一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和省动物防疫站审核同意,报省畜牧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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