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单位向该地区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参加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人工授精员培训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人工授精员证,并报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人工授精员证,由省畜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