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从事种畜禽宣传广告,其广告内容须经与宣传媒体同级的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颁布广告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 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 2、 所宣传种畜禽为国家登记品种或为省级登记地方品种,并符合品种标准;未登记品种广告需经省级畜牧主管部门组织品种鉴定委员会评定认可; 3、 填写广告宣传登记审批表